网站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仲裁资料 

详细说明

  • 常州仲裁委员会 关于仲裁立案开庭相关事项的提示(二)
  • 2020/2/12 阅读次数:[14256]
  •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仲裁当事人的合法仲裁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会决定暂停2020年3月1日之前一切开庭、调解、听证、质证等仲裁活动,3月1日后的各类仲裁活动根据国家疫情及政府通知再行决定。

    (二)根据《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仲裁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本会参加仲裁庭审的,可以依法向本会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如果仲裁员因存在上述情况,无法到本会参加仲裁庭审的,请尽早与具体承办案件程序管理员联系,以便及时调整开庭时间和通知相关案件当事人。

    (三)为保障当事人合法的仲裁权益,部分仲裁案件开庭等活动可能会延期、取消或者重新安排,本会将会通过特快专递、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仲裁员、当事人、仲裁代理人及时关注,并保持与具体承办案件程序管理员的联系。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通知的,本提示公告之日视为通知。

    (四)为切实保障仲裁当事人合法权益,本会尚未向当事人送达的各类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通知书、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当事人提交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申请书、答辩书、证据材料等)、仲裁庭已经签署但尚未送达的仲裁裁决书、决定书等,均延迟到2020年3月1日后送达。

    (五)从即日起,仲裁立案咨询大厅暂时关闭,申请人或仲裁代理人可以通过常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zac.org.cn/webcz2/index.htm)或常州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办理网上立案申请,也可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本会(收件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218号常州仲裁委员会立案咨询处)办理立案申请。

    (六)如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会立案咨询处或具体承办案件程序管理员联系。本会立案咨询电话为0519-88105033,具体承办案件程序管理员联系方式见相关仲裁文书备注。


    常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联系我们

. 电话:(0519)88105033
. 电子邮箱:li_an@czac.org
. 邮编:213000
. 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218号(常州福利院西侧)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周六、日法定休息

常州仲裁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218号(常州福利院西侧)  苏ICP备180586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