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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仲新闻 | 分布式户用光伏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编撰与标准化推广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 2025/2/19 阅读次数:[862]
  • 2月18日,分布式户用光伏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编撰与标准化推广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召开。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翔,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章进出席会议。编撰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江苏省律师协会绿色经济业务委员会主任周胜军主持。

    分布式户用光伏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编撰工作是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提高行业争议解决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合同标准化经验。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作为指导单位,联合江苏省律师协会绿色经济业务委员会、常州市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开展分布式户用光伏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的编撰与标准化推广工作。

    张翔主任在会议中指出,分布式户用光伏行业作为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迅速,但由于交易模式多样、合同不规范、权责不清,导致争议日益增多。当前,行业亟需通过合同示范文本的编撰,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合同标准,以保障投资方、用户双方权益,减少交易摩擦,优化市场环境。他表示,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作为专业仲裁机构,始终致力于提升新能源行业争议解决的效率,优化行业法律环境。本次示范合同的编撰,不仅为江苏地区产业服务,更是为全国光伏行业提供法律支持,推动新能源法治化进程。他希望江苏律师协会、常州市律师协会在编撰过程中,确保示范合同具备可执行性、公平性和适用性,为行业发展贡献“江苏经验”。

    章进会长对本次合同编撰组的成员构成给予了高度肯定。他表示,省、市律师协会一直积极探索新能源法律服务的创新模式,本次合同示范文本编撰工作是江苏律师行业深度参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实践。江苏律师不仅要做好本地法律服务,更要通过本次编撰工作,为全国新能源行业提供可借鉴的示范文本。律师行业应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的紧密合作,力争参与更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以提升江苏律师在全国新能源法律服务中的影响力。

    在讨论环节,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史卜一结合行业现状,指出近期政策文件出台,使得行业交易模式、收益结构、法律责任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企业迫切需要一份能够适应市场变革、保障交易公平的合同示范文本。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徐雷霆则从公益诉讼的角度,分析了光伏行业法律风险,他建议,在合同编撰过程中,应增加相应内容,以减少法律风险,同时结合政府监管体系,推动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与会的其他委员也围绕合同性质、合同架构、法律适用性及争议解决机制等多方面提出了诸多专业意见。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分布式户用光伏行业合同标准化工作迈出关键一步。未来,编撰委员会将持续凝聚多方智慧,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完善与推广,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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