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相关问题解答
- 2021/11/1 阅读次数:[13660]
相关问题解答
申请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二)热爱仲裁事业,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条件,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谦虚谨慎、注重效率;
(四)具有法律知识,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知识;
(五)头脑清晰、思维敏捷、明查善断,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并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审理工作;
(七)聘任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仲裁法对仲裁员聘任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哪些人不能担任仲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仲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根据法律规定,有不能担任仲裁员的其他情形的。
担任仲裁员的职务限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监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执业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在职人员申请仲裁员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吗?
申请者如属于国家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申请者如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根据申请者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资格者可以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新一届仲裁员聘任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一是所有申请者,无论是申请续聘还是申请新聘,均应提出申请。
二是所有申请均采用在线申请形式,申请者应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三是申请者所在地区将从长三角地区扩大到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四是将适度增加自建筑、金融投资、涉外商事、知识产权等行业中非法律类专业人士聘任仲裁员的数量。
五是将适度扩大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建筑房地产公司、国有公司、政府机构等单位中从事法律事务人士聘任仲裁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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