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仲裁协会与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公司纠纷仲裁管辖相关问题”专题研讨会
- 2021/7/8 阅读次数:[13574]

2021年6月17日,常州市仲裁协会联合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业务委员会、调解与仲裁业务委员会共同举办了一期“公司纠纷仲裁管辖相关问题”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律协调仲委主任薛峰主持。
会议首先邀请律协调仲委委员邱韬律师从公司纠纷的类型、公司纠纷能否适用仲裁管辖的各观点,以及适用仲裁管辖的公司纠纷的程序要件等三方面深入论证、分析了公司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管辖的类型,并表达了个人对股权转让及公司侵权纠纷可以适用仲裁管辖的观点。董锁红律师从对股权的性质认定上肯定了其适用仲裁管辖的依据,但提出需要注意仲裁条款对股权转让的例外情形,如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问题的影响。黄芝伟律师从立法机制及实务操作层面发表了对公司纠纷可仲裁性的观点。
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事务二处秘书刘冬梅就股权转让纠纷、股东代表诉讼机制、公司解散与强制清算的可仲裁性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介绍了公司纠纷适用仲裁解决具有充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和信誉,程序更加灵活高效等优势。
参会人员还就仲裁协议的相对性、公司章程是否能够约定仲裁、以及公司是否受公司章程中仲裁条款的约束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讨论。
最后,律协调仲委薛峰主任提出希望今后能进一步加强与市仲裁协会的交流和合作,双方能进一步探讨制定有关公司纠纷的仲裁规则。常州市仲裁协会也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仲裁解决公司有关纠纷的优势,更好服务常州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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