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
- 2019/6/3 阅读次数:[1314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杜绝黑恶势力渗入仲裁,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办)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全面开展专项自查,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仲裁工作实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概括了涉黑恶势力仲裁案件的基本特征,例举了可能涉黑恶势力仲裁案件的主要类型和情形,规范了涉黑恶势力仲裁案件处理流程和要点,明确了仲裁员、仲裁办工作人员在打击与防范涉黑恶势力仲裁案件中各自的职责。
该实施意见发布,旨在提高仲裁员及仲裁工作人员对涉黑恶势力仲裁案件的敏感度和警惕性,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公正无私的仲裁队伍;旨在发挥仲裁机构的公益属性,发挥仲裁机构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旨在加强仲裁办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积极构建信息互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涉黑恶势力仲裁案件的预警和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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