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仲裁委员会聘任50名民商事调解员
- 2018/3/29 阅读次数:[10993]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民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作用,综合运用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维护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研究,本会决定重新聘用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退休法官等担任民商事调解员,聘期5年。
近年来,本会受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调解案件,涉及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物业、租赁等领域,极大降低了当事人解决商事纠纷的经济成本,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今后,本会将继续运用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方式,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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