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仲裁委员会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达成五项合作共识
- 2017/3/1 阅读次数:[10397]

2016年,常州仲裁委员会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开展合作并成立了“常州市仲裁研究中心”与“常州大学仲裁教学实践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仲裁委员会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战略合作关系,切实发挥“研究中心”和“实践基地”的作用,2017年2月28日上午,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翔、研究发展处处长李宇等一行四人赴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开展合作交流。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永利、党委副书记薛勇、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梁文永等1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常州仲裁委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就2017年双方之间开展合作达成五点共识:一是双方建立固定的学生实习制度;二是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每学期开展1至2节仲裁法理论与实务课讲座;三是依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加强《常州仲裁》理论合作与民商事实务研究;四是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常州仲裁委、常州行政复议中心三家共同开展《行政协议的可仲裁性》课题研究;五是吸收常州大学人员为常州仲裁委组成成员,并在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增聘一批仲裁员。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永利对实习生到常州仲裁委进行实习交流、在史良法学院开设仲裁法制实践课、共同开展理论课题研究等工作进行了具体明确的分工。梁文永院长就合作加强仲裁员培训、设立苏澳工业园仲裁中心等方面提出了极具建设性和可行性的意见。会议还就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仲裁机构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
今后,双方将继续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17年,双方将在人才培养、人员交流、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和文化交流,促进常州仲裁与学校教育的优势互补,推动常州仲裁法学教育和仲裁法律制度建设的长足发展。
-
上一张:常州仲裁委员会举办《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7版)》法律论证会
下一张:常州仲裁委员会赴常高新集团开展工作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