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松南
- 2023/9/23 阅读次数:[566]

- 居松南律师曾经为中国建材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本艾影株式会社、新华日报、江苏省工商银行、中央商场、方正信息、江苏省凤凰艺术有限公司、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国土局、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会展中心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挽回损失数亿元。 居松南律师长期担任国际贸易进出口企业法律顾问,为国际贸易风险管控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除此之外,还担任科技企业、政府机构、技术开发企业等各类主体的法律顾问,为各类主体的合规等法律风险的识别、预防和处理提供及时有效的风险控制建议和手段。 居松南律师的《试论单证一致原则在可转让信用证下的缺位及完善》等发表于《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国际商务》等学术刊物上;专著《拍卖法律实务》由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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